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 100%股权项目招标公告
2022-03-11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00%股权项目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14日09:00至2022年3月28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年3月22日18:00时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18:00时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18: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18: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9:30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宝民路十二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十七楼1701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宝民路十二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十七楼1709递交
《招标文件》收费:人民币500元/套,概不退还。招标人提供收款收据。
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名称: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收款账号:4420 1538 9000 5000 3522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不少于11个工作日。
招标人: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经办人:赖工
联系方式:0755-27784850(13662582389)
电子邮箱:106243438@qq.cohn1djz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宝民路十二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十七楼1701
三、详细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00%股权
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3100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此次招标范围为收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00%股权等费用。项目服务时间暂定为双方约 定自签订正式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收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00%股权等。
项目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最低价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出让的公司应为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出让的公司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出让的公司信誉良好、股权清晰、权属明确,不涉及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且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及其出让的公司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投标人出让的公司财务和合同管理规范,资产和负债清晰,能确保无债权债务纠纷。
6.投标人出让的公司无任何劳动纠纷、任何形式的合同纠纷、或有债务等。
7.投标人出让的公司未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
五、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开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2.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等环节;
(2)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定标委员会,在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署名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书面答疑投标人的质疑。逾期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宝民路十二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十七楼1701
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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